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7 分享:


王桂兰于20101014日与汪培洲、田忠玲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协议约定汪培洲、田忠玲将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水电路14号 附二区123-3-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C07365号,面积:77.8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广利区国用(2010)第285号)卖给王桂兰,王桂兰已于20111116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证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C07720号,现王桂兰向我局申请办理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王桂兰提出的登记申请进行公告登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申请人申请的事项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之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元市利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3233302)提交异议的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17年07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