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廖艳霞)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分享:


廖艳霞(身份证号:5108**********0862)、赵炜倩(身份证号:5108**********1741201712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廖艳霞(身份证号:5108**********0862)、赵清平(身份证号:5108**********0759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翠屏路赵联山住宅楼1-2-左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1.6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城字第C05333号、广国用2010)4476号,转移登记为廖艳霞、赵炜倩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廖艳霞75%、赵炜倩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