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0 分享:


 周东  2017  3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周桂云 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十街坊2-1-1号(住宅)一间,建筑面积67.8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1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8857号,广国用2009)4139号,转移登记为周东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