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邹成英)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分享:


邹成英(身份证号:5108**********0049)、邹成蓉(身份证号:5108**********0024201712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余秀芳(身份证号:5108**********0026单独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幼儿园住宅楼1-3-1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权(91)D字第1515号、广国用2009)2457号,转移登记为邹成英、邹成蓉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比例为:各占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