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09 分享:

邓富强、钱红淑20175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邓时学、钱红淑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农业局宿舍11-6-1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9.9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67.4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2.4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2657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3700号,转移登记为邓富强、钱红淑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邓富强50%、钱红淑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