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30 分享:

 杨燚、王英 2017 216 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杨光许、王英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南京路与沈阳路交汇处玉树家园24-2-2(住宅)一间,建筑面积131.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5.3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2481号,广国用20073725号,转移登记为杨燚、王英按份共有(产权比例:杨燚50%、王英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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