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任建荣)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09 分享:


任建荣(身份证号:5108**********0714)、任建春(身份证号:5108**********0736)20181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任登明(身份证号:5108**********0716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安子沟零八一集团力源电子公司A10-2栋3-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5.1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71800265号、广国用(2015)第7282号,转移登记为任建荣、任建春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各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091。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