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汉泉)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12 分享:

刘汉泉(身份证号:5108**********071020179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承茂(身份证号:5108**********0012)、王礼珍(身份证号:5108**********0022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拐角处城市建设开发综合公司大西街综合楼3-4-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9.0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3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城C字第09260、广房城C共字第0348号、广国用20030495,转移登记为刘汉泉(身份证号:5108**********0710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10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