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12 分享:

李彤(身份证号码:5108**********0741)于20179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培智(身份证号码:5108**********0033)、王天蓉(身份证号码:5108**********006X)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滨河北路32号城建综合开发公司12-3-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2.3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 71.53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10.8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9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21510号、广国用(2004)字第房改0656号,转移登记为李彤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