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国土资(挂)告(2013)02号
来源: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04 分享: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国土资(挂)告(201302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报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竞买
保证金(万元)
起挂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1
gy2012-31
广元市嘉陵办事处鼓楼东街与北街交汇处
4795.69㎡(合7.19亩)
商住
用地
建筑密度≤73%、1.0<容积率≤9.6、绿地率≥20%。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商业比例≤7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3000
6800+实物还房+超期过渡费
100
2
gy2012-33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通大道公司东侧、821厂生活区西侧
3906.26 (合5.86亩)
商服
建筑密度<45%、容积率<2.0、绿地率≥20%
40
400
1100
2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2010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见挂牌文件)的除外。

三、本次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313日前到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3131130前,到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3313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313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挂牌竞价时间从2013369时至201331517时。

七、1号地块特别说明:(一)规划方案。因该宗地由地块①、地块②和零星存量土地三部分组成,均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只能与相邻鑫秦公司土地“整体规划、统一建设”,竞得者必须按照老城商务中心建设指挥部与鑫秦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规委会审定的修建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二)实物还房要求。土地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必须按照棚改项目内所有实物还房的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与拆迁人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和受托拆迁人市城建综合公司签订实物还房协议,其中需还建住房6451.71,营业房4226.08,具体要求详见《还房协议》。(三)过渡费及其他费用要求。按照审计结论,所有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从2012101计算至2015930日,共计8102.69万元,由政府承担。若竞得者在2015930日未按拆迁还房协议约定时间按期还房,新产生的过渡费由竞得者负责按拆迁协议的约定支付。此项内容意向竞买人必须书面作出承诺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四)政策支持。享受棚改的相关优惠政策。(五)开竣工时间。土地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动工建设。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739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93268718

    真:(08393263228

联 系 人:王 勇  刘晖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九、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元市分行人民路支行

    号:115803790202

(二)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分行

    号:70000150900000017

(三)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广元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9442129026419131

(四)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广元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72101040005081

(五)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户行:邮政银行广元市分行嘉陵路支行

账号:100145304570019999

(六)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分理处

    号:5100166863705011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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