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19 分享:


梅盛夫20174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秀英、梅兴礼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街200号谊丰苑商住楼1-3-A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43.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9.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6269、广国用(2002)字第0146号,转移登记为梅盛夫、王小燕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