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29 分享:


何永翠(身份证号:5108**********0048 2017 8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宏太(身份证号:5108**********0016)、何永翠(身份证号:5108**********0048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海口路南侧皇都首座16幢2-5-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0.2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2012071600230、广国用(2013)4944号,转移登记为何永翠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