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贾永惠、贾永兰、贾永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05 分享:


贾永惠(身份证号:5108**********0021)、贾永兰(身份证号:5108**********0043)和贾永芳(身份证号:5108**********0022)20181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贾代禄(身份证:5108**********0012)李广荣(身份证:无)共同共有位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原纺织厂华北宿舍)57幢1-1-1号,建筑面积为61.68㎡,土地分摊面积为10.73㎡,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84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331号。转移登记为贾永惠、贾永兰、贾永芳按份共有。比例为:贾永惠(34%)、贾永兰(33%)、贾永芳(33%)。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