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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广元市卫生局
拟划拨供应一宗医疗卫生用地公示
一、 拟划拨供地位置、面积
该宗地位于东坝办事处莲花村(临105厂生活区),面积约21.23亩。
二、申请划拨用地条件及要求
该宗地划拨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 根据广元市地区疾病谱,结合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布局,该宗地拟作为建设一所心血管病专科民办医院项目用地;
(二)申请人为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取得广元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有5年以上开办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经历;
(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600万元保证金和4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向市卫生局提交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两年内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承诺书;
(四)申请人取得土地后必须按三级心血管医院标准建设;
(五)整个项目投资额不得低于8000万元,且必须按市规委会通过的修建方案建设,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提交上述资质文件(原件及加盖医疗机构行政鲜章的复印件)、保证金凭证、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资料到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于2013年1月31日上午11:00时截止(若报名人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持卫生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划拨供地。
联系人及电话: 谭飞 0839-3263280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