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31 分享:


王玉珍20173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杨中莲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海口路土地一宗,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68.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12第0006号,转移登记在王玉珍一人名下。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