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14 分享:


赵刚(身份证号:5108**********001020182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先民(身份证号:5108**********0042单独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南环路名臣·杏园1栋1-6-9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2.7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5491号,转移登记为赵刚(身份证号:5108**********0010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