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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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明(身份证号码5108**********1226)于2017年10月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丽明(身份证号码5108**********1226)黄世德(5108**********121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西侧两江嘉苑3栋1-1-B号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42.54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28.75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3.7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4.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030162,广国用(2008)0981号,继承转移登记为张丽明(身份证号码5108**********1226)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