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云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09 分享:


张云华(身份证号:5129**********5728)20181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俊章(身份证号:5108**********0010、张云华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187号龙眼湾花园二期C幢9-2-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1.9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0.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6219号、广国用(2009)第7415号,转移登记为张云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091。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