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1 分享:

杨小平(身份证号码:510802******0720) 2017 6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杨治安(身份证号码:510802******0718)、蔡兴泉(身份证号码:510802******072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677号(六〇四地质队住宅楼)62-3-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65.9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57.20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8.7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03176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802260号,转移登记为杨小平(身份证号码:510802******0720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