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方琼芬)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04 分享:


方琼芬20178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方琼芬(身份证号码:5108**********1642)、吕长满(身份证号码:510802440720301 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滨江路富康家园11幢3-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8.2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6.0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138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4)字第4072号,转移登记为方琼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