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05 分享:


翁立仁 2017  5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付国蓉、翁世熙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广元市文管所住宅楼1幢1-2-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45.3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36.8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8.5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C0936号、广国用2004字第1668号,转移登记为翁立仁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