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杜红)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17 分享:

高尚英(身份证号:5108**********0744)、杜红(身份证号:5108**********0722)、杜萍(身份证号:5108**********0727)、杜华(身份证号:5108**********074220179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杜明昌(身份证号:5108**********071X)、高尚英(身份证号:5108**********0744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路北段19号(市人大宿舍)22-4-18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0.1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02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城字第F02927、广国用房改9600625,转移登记为高尚英、杜红、杜萍、杜华按份共有,共有比例:高尚英(50%)、杜红(16.7%)、杜萍(16.65%)、杜华(16.6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