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16 分享:


贾仕君201741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曾克群、贾早凡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华北宿舍412-1-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9.8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5444号、广(房改)国用(2000)第3057,转移登记为贾仕君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