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马铭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14 分享:


马铭江(身份证号:5108**********0918 2018 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马均荣(身份证号:5108**********0932)、夏小红(身份证号:5108**********208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则天路108号(原上西管委会住宅楼)1幢3-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0.5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0.0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c01424号、广国用(2005)第0603号,转移登记为马铭江、夏小红按份共有。产权比例:马铭江50%、夏小红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