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何兵)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23 分享:


何兵(身份证号:5108**********0018)20182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何多才(身份证:5108**********0039)、汤素珍(身份证:5108**********0028)共同共有位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西安路南鹰小区3幢3-7-2号,建筑面积为82.27㎡,土地分摊面积12.6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849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广国用(2002)字第2949号。转移登记为何兵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