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晋蓉)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分享:


张晋蓉(身份证号:5108**********666X,于 2018  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晋蓉、张劲松(身份证号:5108**********666X5108**********0716)原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国税局商住楼1幢1单元2-2号住房(现该房屋已拆迁,还建房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世纪广场1-14-7号,建筑面积94.20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9.5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张晋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1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