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31 分享:

陈大才,身份证号(510802******1653 2017 6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大才、钟惠芬(身份证号:510802******1653、 510802******164X)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广州路南风居4-3-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8.9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3549号、广国用(2001)字第2574号,转移登记为陈大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