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邓元碧)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02 分享:


邓元碧(身份证号码5108**********0045) 2017  12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周辉英(身份证号码5108**********0020)邓国元(身份证号码51080225022500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三段83号(火柴厂宿舍)3幢5-1-1号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57.2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8.4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8.7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8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022998,广国用(房改)字第9602125号,继承转移登记为邓元碧(身份证号码5108**********0045) 2017  1220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