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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国玉(身份证号码5108**********0045)于2017年10月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罗国玉(身份证号码5108**********0045)王正富(身份证号码5108**********001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天津路石马坝居委会王正富住宅楼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8.7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03967号、广国用(2001)第0691号,继承转移登记为罗国玉(身份证号码5108**********0045)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