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唐茂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03 分享:


唐茂超(身份证号码5108**********0018) 2017  12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唐传华(身份证号码5108**********0015)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电子路268号(工矿贸易公司职工集资楼)3-6-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102.8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88.5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4.3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5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039999号,广集资国用2010)第4145号,继承转移登记为唐茂超(身份证号码5108**********0018)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