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7 分享:

王志连,身份证号(510802******0041 2017 6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志连、陈志礼(身份证号:510802******005X)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新华街8号(纺织厂宿舍)161-4-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1.8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9.14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7.9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245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925号,转移登记为王志连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