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09 分享:


 江平 2016 12 7 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江一盛、徐素华 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一段                              (住宅)一间,建筑面积 66.2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10.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 02429 号,广(房改)国用2005 0162 号,转移登记为 江平 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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