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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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定宇(身份证号:5108**********0033),于 2017 年 8月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绍秀(身份证号:5108**********0044)、唐安阶(身份证号:5108**********0039)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40号(市中级法院住宅楼)1栋2-2-2号,建筑面积101.16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7.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F022506、(2004)房改715号,转移登记为唐定宇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 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