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27 分享:


罗仕明20173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罗本孝、亢佑兰共同共有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大西街城建综合开发公司30栋(综合楼)3-5-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9.0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C字第08334号、广国用20031155号,转移登记为罗仕明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