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翠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分享:


李翠萍(身份证号:5108**********0024) 2017  12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拟将王洪章(身份证号:5108**********0458)、李翠萍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号楼1-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4.7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11.7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3.0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9.9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24940号,广国用2011)第399号,继承转移登记为李翠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