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
来源:财务室 发布时间:2016-05-13 分享: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部门 项目 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涉企 备注
涉企 收费依据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  按销售比例 国务院第150号令 涉企 国务院第150号令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登记费和耕地开垦费
土地复垦费 10-20元∕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财税(2014)77号 涉企 《土地管理法》、川财综(2014)58号
土地闲置费 10-30元∕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财税(2014)77号 涉企 《土地管理法》、川财综(2014)58号
土地登记费▲ 6.5-80元∕100-2000平方米以下 国土(籍)字【1990】93号,川价字【1991】116号,财税(2014)77号 涉企 国土(籍)字[1990]93号,川价字[1991]116号川财综[2014]19号58号
耕地开垦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之和1-2倍 《土地管理法》,财税(2014)77号 涉企 《土地管理法》、川财综(2014)58号
注: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川财综〔2015〕3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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