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协议(王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17 分享:

王健(身份证号:5108**********0712)、王瑛(身份证号:5108**********074620179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荣程(身份证号:5108**********0717单独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1282-31-2-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3.1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9.5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城字第2014082100162、广国用20158877,转移登记为王健(身份证号:5108**********0712)、王瑛(身份证号:5108**********0746按份所有,共有比例为:各占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