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晴晴)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分享:


杨晴晴(身份证号:5108**********412X)2018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登记在罗雪萍(身份证号码:5108**********412X)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117号原刨花板厂招待所,房号为1-3-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35.9㎡、土地分摊面积7.8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广房权证城FC字第071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广国用(2010)第4113号,转移登记为杨晴晴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