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验收复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生态修复科 发布时间:2024-12-27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20号)及《关于全省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17号)要求,现将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验收复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0839-326129518980157793,电子邮箱:772863008@qq.com

特此公示。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广元市发现问题整改验收复核台账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