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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 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试行)》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6日
广元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试行)
为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管理效率,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 地,促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等相关规 定,参照国家、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节约集约利 用标准和建设规划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现状, 制定我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
一、低效工业用地定义
低效工业用地,是指尚未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土地使用 权人未按招商引资协议、项目管理合同及土地出让合同等约定使 用土地,容积率、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和土地税收等未达到约定 要求,利用效率低、仍有提升利用空间的工业用地。
二、适用范围
广元市行政辖区内的工业用地,包括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二 类、三类工业园区以及园区外所有的工业用地。
三、认定主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辖区范围内低效 工业用地认定的责任主体,组织发展改革、经信、经合、自然资 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业 项目用地进行清理调查,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纳入低效工业用地 台账,可采取收回、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
四、认定标准
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
指标 类型 |
评价 指标 |
解释 |
计算方法 |
认定标准 |
土地 利用 强度 |
容积 率 |
是指调查地块上的总 建筑面积与地块用地 面积的比例。反映土地 综合利用强度的高低。 |
企业已建成总建 筑面积/企业实 际用地面积 |
容积率低于《四川省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 标》 |
建筑 系数 |
是指调查地块上的建 筑物构筑物基地面积、 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 场地总面积与地块用 地面积的比例。反映土 地综合利用强度的高 低。 |
企业已建成的建 筑物构筑物基底 面积、露天堆场 和露天操作场地 总面积/企业实 际用地面积 |
建筑系数低于30%的企 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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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空闲 率 |
是指企业可开发建设 但空闲下来的土地面 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 比例。反映土地的空闲 情况。 |
企业可开发建设 但空闲的土地面 积/企业实际用 地面积*100% |
占比超过30%的企业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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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利用 效益 |
亩均 税收 |
企业的税收与项目用 地面积的比例。反映企 业的经济效益和对国 家税收方面的贡献。 |
税收总额/企业 实际用地面积 |
当年亩均税收低于1.5 万的企业,且前三年度 年均亩均税收低于1.5 万的企业 |
投产 情况 |
反映企业的投产情况。 |
协议签订部门牵 头组织相关部门 认定 |
按照合同约定已供地, 但超期1年未开工建 设;竣工验收后一年以 上未投产或投产后停产 一年以上的企业所使用 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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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 规划 符合 性 |
产业 符合 性 |
项目类型与产业政策 的符合程度,衡量项目 类型是否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 |
经信、招商、科 技等行业主管部 门认定 |
产业类型属于禁止类或 淘汰类的企业所使用的 土地,且不进行改造升 级的。 |
规划 符合 性 |
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 用途的吻合程度,反映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 途的实现程度。 |
现场调查与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对 比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 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 区(厂房)用地 |
五、其他事项
(一)为高效推进认定工作,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 发区可在以上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指标、细 化标准,规范认定流程,推动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仓储物流用地可参照执行。
(三)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