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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近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旺苍县进一步从严加强耕地保护监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严格落实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责任,主要包括定期约谈通报、逗硬考核奖惩、严禁弄虚作假等,扛牢压实本辖区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主体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流出耕地整改恢复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严管增减挂钩复垦地块违法占用和撂荒行为,主要包括严查存量占用行为、遏制新增占用行为、严防撂荒行为等,严禁复垦地块“非农化”“非粮化”;第三部分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主要包括从严审批、强化监管、严控新增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第四部分为加强耕地利用管理,主要包括强化逗硬考核、严肃追责问责、规范补贴发放等,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消除耕地撂荒风险。
《措施》每一条结合了我县耕地恢复、增减挂钩地块管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耕地撂荒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有关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部门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监督有效衔接,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推动落实落细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