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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汛期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就汛期如何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次生灾害防范,如何做好项目区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消除隐患等做出部署。
一要切实加强汛期土地整治项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2023年至今,全市立项并实施34个项目正经历第一个汛期的考验,加之今年汛期强降雨集中,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受地质环境影响,土地整治项目的安全及质量受到严重威胁,要提前做好防范应对措施,扎实做好项目区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及时消除隐患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建立汛期项目巡查机制,落实项目防灾责任人,及时掌握项目区的动态情况,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要加强重点区域汛期巡查。要重点巡查新修建的渠系、土地平整工程的背沟、立沟等排水是否畅通,防止积水造成坍塌;要重点巡查堡坎、挡墙是否稳固,是否能够承受风雨的冲击;重点巡查新修建的蓄水池、整治的山坪塘等进水、沉砂池、溢洪道等是否畅通、边坡是否垮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要梳理摸排安全隐患。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三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在强降雨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摸排项目区堡坎、沟渠等损坏、垮塌情况,并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开展修复工作,避免隐患问题进一步扩大;在修复过程中要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在汛期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操作,不得为赶进度而忽视质量,督促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规定,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开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要强化项目安全管理。要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强化项目安全监管,尤其是要注意汛期施工的安全保障,杜绝出现安全事故。同时,为确保项目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已验收在质保期内的项目,在隐患未消除前,禁止拨付质量保证金;对还未验收的项目,在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申请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