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光泽、杨菊莲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813002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光泽、杨菊莲
2024 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