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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汛减灾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灾害风险,4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胜于救”的工作理念,遵循“避让优先、应搬尽搬,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划至2027年底,全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942户。其中,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839户,受山洪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103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中,2023年搬迁523户,2024年搬迁116户,2025年搬迁80户,2026年搬迁70户,2027年搬迁50户。山洪灾害避险搬迁中,2024年搬迁21户,2025年搬迁31户,2026年搬迁32户,2027年搬迁19户。
《专项规划》提出了采取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市场化安置等方式实施搬迁安置。明确了避险搬迁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一般户3.5万元/户,民族地区及一般地区低保户4万元/户,并根据省级避险搬迁补助标准变化进行调整,要求各县区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本地避险搬迁补助标准。明确了在资金筹措渠道,搬迁用地需求保障,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合法权益,落实搬迁税费优惠等方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