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来源:市信息和档案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2 分享:

4月12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在2024年度第8次党组会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会上,王双梅副局长传达学习了《实施条例》,并对《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

刘文武局长作了强调发言并对我局档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档案工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健全党领导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档案工作各方面和各环节;二是要树立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红线、事关国家安全的意识,健全并细化档案保管制度和措施,建立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的配备,保障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绝对安全;三是从源头上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档案工作质量,明确归档责任,规定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以及各门类档案,由信息和档案中心收集齐全、定期归档,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四是数字赋能自然资源档案治理体系和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实现信息化与自然资源档案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市自然资源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