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张伟)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分享: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4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将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张伟继承的不动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时间: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9-8622050

联系人:王女士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张伟

宅基地上 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金台社区七组

510812102209JC

00125F00010001

房屋建筑面积:268.41平方米

土地面积:150平方米

住宅

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