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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谢树琴、王兴满)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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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谢树琴、王兴满
身份证号:
5108**********1127、5108**********1111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产权证号:
广房权证利C字第2791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谢树琴、王兴满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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