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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事前”引导。在临时用地选址阶段,积极主动参与项目单位用地选址现场踏勘,引导项目单位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选址,尽可能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不占和少占耕地。今年以来,已对利州区龙潭乡金鼓村至红岩村美丽乡村路、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等10余个项目临时用地进行指导选址,临时用地耕地占比低于35%。
落实“事中”监管。建立临时用地监管台账,详细记录宗地的项目名称、批复面积、批复文号、使用期限、用途等信息,对照台账定期开展临时用地巡查,及时掌握用地情况,严防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超期使用等违法行为,确保临时用地合法合规。已开展巡查10余次,发现问题1个,整改问题1个。
深化“事后”督促。按照“谁使用、谁复垦”原则,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约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对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落实恢复补充任务工作,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严格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落实耕地恢复补充责任,确保年度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