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施策着力建设绿色矿山
来源: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分享:

一是规划引领,明确矿山建设要求。青川县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在新设矿业权出让公告、矿业权出让合同中均明确要求所出让矿权须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开展矿山建设。2017年以来,青川县共计出让6宗采矿权,该6宗矿业权人现均已按绿色矿山方案开展建设工作,共计投入700余万元绿色矿山建设资金。

二是巡查指导,提升矿山建设效率。按照审查通过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在矿山动态巡查中着重检查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进度。2023年已组织市级生态修复专家库专家10余人次到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指导工作,将建设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的企业纳入《绿色矿山建设后进名单》,并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已对青川县乾隆矿业有限公司房石辉绿岩矿等3家矿山企业下发督促整改通知。

三是分级管理,精准施策推动入库。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理念,优先推动矿容矿貌良好、资源开采方式先进、环境恢复治理有序的矿山入库,建设情况较差的矿山按要求整改后再逐步入库。目前全县24家露天矿山均已完成方案编制并启动建设,预计8月底前完成白家乡香炉梁石英砂岩矿厂新等4宗矿山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入库。同时指导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小水沟石英砂岩矿等2宗矿山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开展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入国家绿色矿山建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