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_1 |
处罚类别_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 |
地方 |
公示 |
广自然资(昭)罚〔2023〕01号 |
行政处罚 |
|
退还集体土地;处罚款 |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
广元兴昭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
91510811MA62JK163P |
李红梅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26383.56平方米;2.处罚款1105.26万元。 |
2023年4月4日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正常 |
510811 |
1年 |
广自然资(昭)罚〔2023〕02号 |
行政处罚 |
|
退还集体土地;处罚款 |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
四川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10802MAC46A1N70 |
梁小林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8561.58平方米;2.处罚款128.4237万元。 |
2023年4月11日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正常 |
510811 |
1年 |
广自然资(昭)罚〔2023〕03号 |
行政处罚 |
|
退还集体土地;限期拆除;处罚款 |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
广元恒烁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91510811MA62FXQD3J |
孟令锋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931.07平方米;2、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931.07平方米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恢复耕地种植条件);3、处罚款18621.4元 |
2023年4月20日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正常 |
510811 |
1年 |